企業公告
為確保職工在鍋筒內作業的人身安全,防止傷亡事故,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進入鍋筒內作業定性為較大風險作業,由設備安全部負責管理,作業人員應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。
二、對作業人員要進行專項教育培訓,作業前要進行風險辯識、登記建檔。
三、作業人員要正確穿戴防護用品,安全設備設施配套完善,采用確保安全的低壓照明燈、通風設備完好。
四、使用完好合格的工裝設備。焊鉗、線纜完好無損,割槍、氧乙炔管子完好,管子中間不得有接頭。
五、工作中應有專人監護,監護人員應熟悉應急救援的措施,各種救援的辦法。發生事故時,監護人或發現人應及時報警,禁止盲目施救。
六、夏天要做好防暑降溫措施,確保施工人員安全。
七、制訂有針對性的專項應急預案,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,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,定期進行演練,提高應急處置能力。
無錫錫能鍋爐有限公司設備安全部編制
2013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