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先沖洗并校對各水位表的水位,以確定水位指示的真實性。如果尚能看到水位,說明是輕微滿水;如果看不到水位,則應該“叫水”法,判斷是輕微滿水還是嚴重滿水。
滿水“叫水”的方法是:
①先按一般順序把水位表沖洗一次;
②沖洗完畢后,即把水位表水連管上的旋塞關閉;
③在開啟吹洗旋塞。如看到有水位從玻璃管(板)的上邊下降,則可斷定是輕微滿水,如果看不到有水位下降而整根玻璃管(板)只見水向下流,則可斷定屬于嚴重滿水。
(2)鍋爐如果是輕微滿水應采取下列處理方法:
①調節燃燒強度,使燃燒減弱;
②停止給水,開啟排污閥放水;
③直至水位正常,關閉所有放水閥門后,再恢復正常運行。
(3)鍋爐如果是嚴重滿水,則應采取下列處理方法:
①首先應按緊急停爐程序停爐;
②停止給水,加強排污閥門放水;
③開啟蒸汽母管及有過熱器的輸水閥門,進行迅速輸水;
④水位正常后,關閉排污閥門及各疏水閥門,再恢復升火運行。